【招商区域】 |
全国 | |
【代理条件】 |
1、具备OTC药品销售经验,拥有完善的销售渠道的单位或个人; 2、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和市场管理能力; 3、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坚持共同发展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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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支持】 |
1、合作方式:区域总代理制。 2、手续资料:我们提供所需一切合法的销售手续,包括公司及产品的证照、质量标准、生产批件、药检报告、授权委托书以及增值税发票等。 3、质量保证:我们对经销产品的质量全程负责,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国家新药品管理法所规定的包装规范、优质的产品。 4、退货承诺:我们承诺凡属产品质量问题,可以无条件退货。 5、服务承诺:公司保证及时发货并承担运费、及时开票及返利,并建立严格的服务体系,管理规范。 6、市场保护:我们执行严格的市场保护措施,在代理商区域内只向唯一的代理商供货,同时协调各代理商关系,防止产品的冲、窜货现象。 7、政策支持:1)不限首批进货量,首批发货时免费赠送样品;2)不限定全年任务,并可享受不同购货总量的返利奖励;3)根据提货量,我们配发产品各类宣传资料、POP宣传品等;4)对业绩突出的代理商进行适当的政策倾斜;5)共商营销方案,以我们的合力,做到优势互补,积极协助各区域代理商共同开发市场。 8、利益保证:1)我们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产品运作空间,制定合理的价格体系,给代理商留有广阔的利润操作空间;2)凡加盟的代理商可优先选择代理我公司后续上市的新品种,以实现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3)根据市场开发的不同阶段、代理额度的完成情况,我们给予优厚的阶梯式销售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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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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