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区域】 |
全国各地 | |
【代理条件】 |
1、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医药经营企业或个人2、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及良好的资信度3、具有良好的市场开发能力v4、寻有OTC终端或批发销售网络。5、有相关产品操作经验者优先。 | |
【提供支持】 |
1、为您预留最大批发利润空间,让每一个经销商能获得最大的投资回报。2、提供完善的产品宣传资料、适时召开全国经销商会议,分享成功经验。3、提供严格的区域保护政策,长期的合作意向。4、条件成熟可给予铺货;5、对后续不断推出的进口品种有优先代理权。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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