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区域】 |
全国 | |
【代理条件】 |
1、真诚的合作理念,强烈的事业心。 2、合法的经营资格。 3、较强的市场开发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4、健全畅通的销售网络,现款现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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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支持】 |
1、不设招商门槛,不设首批提货量要求,前三个月以试销形式经销,形成市场签定正式代理协议。 2、生产厂家直接供货,最大让利于各地、市代理商。 3、负责提供完善的经营资质手续、资料。正式协议签定后对经销商进行垄断式经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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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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