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区域】 |
全国 | |
【代理条件】 |
代理商要求: 1、有一定资金实力和市场控制能力。 2、有健全的终端销售网络通路。 3、有一支能够投入一线全面拓展工作的稳定销售队伍。 4、有坚强的信心和依托市场的开发思路。 5、能遵纪守法经营的个人或相关实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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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支持】 |
可提供支持: 1、全面提供符合GSP上市产品要求全套销售资料。 2、提供合理试销期,真正无忧操作,长线操作。 3、年终高额返点,真诚回报客户。 4、市场运行中,全国巡回营销专员一线指导和支持 | |
【备注】 |
备注: 区域代理、全国代理、买断代理、合作开发及来料加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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