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区域】 |
北京、天津 | |
【代理条件】 |
1、 有一定的经济实力,2、 商业信誉良好, 2、熟悉医院临床推广及OTC运作,配合管理,愿意和甲方一起进行规范运作。 如果年销售量特别大可以独家代理 |
|
【提供支持】 |
1、根据地域代理商的不同情况,由专业的市场营销团队为代理商策划可行的市场营销方案,并派专人协助实施,以确保市场稳定,迅速发展; 2、建立长远的市场目标概念;品牌形象策略的实施; 3、切实可行的市场营销机制;双向经验交流,及时了解市场动态,把握市场发展方向; |
|
【备注】 |
本产品是医保产品,利于操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