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区域】 |
全国 | |
【代理条件】 |
1、代理商有独立的法人或自然人。 2、具备良好的药品相关产品的销售经验,有先进的营销理念和超前的营销模式。 3、在代理区域内具有较强的分销能力,在较短的时间内建立完善的分销渠道和终端销售网络。 4、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5、具有良好的合作信誉,有战略发展眼光,愿意接受本公司统一的营销理念和营销指导,愿意和本公司长期合作,共同发展。 |
|
【提供支持】 |
1、公司根据提货量多少,提供终端推广的促销品。如POP、软文宣传品、宣传彩页、产品手册、易拉宝、X架、门牌等。 2、公司定期向代理商提供不同经营模式的成功案例供其参考,同时公司可根据代理商的要求作具体指导。 3、公司组织业内资深培训讲师,定期做市场营销培训指导,代理商可无偿参加公司组织的任何培训活动。 4、公司启动全方位的品牌形象宣传,以获得最大限度的品牌效应,达到最高程度地促销目的。同时公司提供统一的产品电视广告片,硬性平面广告,软文样稿和企业VCD宣传片等资料,支持代理商在所属区域做好产品品牌的推广工作,公司还将在相关的报刊常年刊登企业及产品的形象广告及相关的软文宣传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