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区域】 |
全国空白市场 | |
【代理条件】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药经销单位或有销售药品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 重合同、守信誉,合法经营。 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健全的营销网络和销售队伍。 有丰富的OTC市场操作经验,较好的市场开发能力。 活动营销的市场运作能力或临床销售渠道。 对本品及本公司有强烈的认同感,愿与本公司一同实现卓越理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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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支持】 |
严格的区域市场保护,确保代理商利润空间和市场空间。 全国统一的超低价供货制度,杜绝无序价格竞争,坚决打击窜货行为。 提供齐全的法定手续。 提供完善的发货流程,快速准确的物流配送服务。 现款现货,不收取任何加盟费及市场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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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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