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区域】 |
全国 | |
【代理条件】 |
1.合法经营的医药、保健品经营企业或个人。 2.具有通畅的市场渠道,完善的OTC终端销售网络。 3.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支撑当地市场的运营。 4.正在从事医药、保健品经营活动,有经销或代理的成功案例。 5.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认真履行合约,不断开拓进取。 6.有共同成功运营“瑞星生物”的信心和理念。 7.有独立运作广告宣传、市场促销的计划和能力。 8.具有一支稳定、成熟、高素质的市场营销队伍。 9.在当地有良好的社会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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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支持】 |
1.严格的区域保护条款,实行区域内独家代理制。 2.留有高利润操作空间,保证经销商的利益最大化! 3.严密的市场保护体系,保证经销商市场环境,防止窜货。 A、严格执行地区专卖制度。 B、加强对各区域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并建立相应的约束机制。 4.优质的售后服务以及公司新产品的优先代理权。 5.提供产品终端销售所需的全套相关物料(宣传彩页,广告招贴等)。 6.GMP标准的生产条件,为产品的质量提供保证。 7.多年锤炼的OTC市场运作团队为您提供全方位的市场运作指导。 8.提供具有实战价值的规范的OTC市场操作模式。 9.可协助经销商根据市场状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推广方案。 10.可适时为经销商团队提供专业的OTC业务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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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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