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区域】 |
全国区域独家代理商 | |
【代理条件】 |
1,有一定经济实力和成熟的网络,销售网点应覆盖所代理区域50%以上地区。 2,有长期合作的信心和决心,有较强的责任心。 3,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保持市场渠道能通畅,合法经营,维持所辖片区商业秩序,不跨区销售。 4,有市场开发能力,对片区内空白市场可独立开发,增加片区产品占有率。 5,可迅速将自己融入企业之中,成为企业一员,为共同的目标努力,实现双赢。 |
|
【提供支持】 |
1,提供公司产品相关的销售中所需要的全套合法手续,支持市场的开发。 2,不定期提供宣传支持,印制精美彩页等宣传品。 3,公司配备多种营销方案,为代理商操作市场提供理论支持。 4,每个省的市、地区、县只设唯一代理,独家经营。 5,价格统一政策,统一价招商,统一价零售。 6,公司会不断开发生产新产品,本公司代理商对新品有优先代理权。为代理商提供后续新品支持。 7,公司对经营的所有品种提供良好的质量保证,让代理商无后顾之忧,放心销售。 8,提供底价税票。 9,实行发货监控制度,从源头降低窜货风险。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