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区域】 |
全国空白区域 | |
【代理条件】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药经销单位或有销售药品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 重合同、守信誉,合法经营。 2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健全的营销网络和销售队伍。 3有丰富的OTC市场操作经验,较好的市场开发能力。 活动营销的市场运作能力或临床销售渠道。 4对本品及本公司有强烈的认同感,愿与本公司一同实现卓越理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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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支持】 |
•及时提供货源,确保全国范围内2~10天内到货; •严格的市场保护,确保运作者权益; •提供合理的运作空间,确保投入与收益成正比; •企业会持续稳定给予代理商做全面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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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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