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区域】 |
全国 | |
【代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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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支持】 |
支持 | |
【备注】 |
[注意事项]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避免接触眼睛; 3、涂擦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请将此产品放置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规格]120克/支 铝管包装。 [卫生许可证]赣卫消证字(2003)第0187号 [备案凭证]赣卫消备字(2004)第0597号 [执行标准]Q/YSLH001-2003 [有效期]三年 [贮藏]密闭在阴凉处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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