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说明
【用法、用量】
通常成人,1日1~2克(效价),分2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通常小儿,1日25~100毫克(效价)/公斤体重,分2~4次静脉注射或者静脉滴注。另外,难治性或严重感染症,可随症状将1日量成人4克(效价)、小儿增至150毫克(效价)/公斤体重,分2~4次给药。静脉注射时,本剂1克(效价)溶于灭菌注射用水、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10毫升中,缓慢注入。另外,本剂可加入补液中静脉滴注。溶解静脉滴注剂(100毫升瓶)时,不得用注射用蒸馏水溶解(因溶液不呈等张)。
【不良反应】
1)休克(0.01%未满):引起休克(初期症状: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喘鸣、眩晕、便意、耳鸣、发汗等),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适当处理。
2)急性肾功能衰竭(不明发生率):偶有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等严重肾损伤,故应定期进行检查,并注意观察,若出现BUN及血中肌酐上升等检查所见,应迅速停药并适当处理。
3)粒细胞缺乏症(不明发生率)及溶血性贫血(不明发生率):出现粒细胞缺乏症及溶血性贫血,故定期进行检查,并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适当处理。
4)伪膜性肠炎(0.01%未满):偶有出现伪膜性肠炎等伴有血便的严重大肠炎(初期症状:腹痛、频繁腹泻),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适当处理。
5)间质性肺炎(不明发生率)及PIE综合症(不明发生率):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粒细胞增多等的间质性肺炎及PIE综合症,若出现此类症状,应速停药并给肾上腺皮质激素制剂等适当处理。
6)其他副作用
皮肤粘膜眼综合症:据报道,其他头孢烯类抗生素出现皮肤粘膜眼综合症(Stenens-johnson综合症)。
副作用频度
不明发生率 0.1~1%未满 0.1%未满
过敏症注 皮疹、瘙痒 寻麻疹、红斑发热
血液 粒细胞减少、嗜酸粒细胞增多 红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
肝脏 GOT上升GPT上升肝功能异常 AI-P上升
消化系统 恶心及呕吐腹泻 食欲不振
菌群交替症 口内炎念珠菌病
维生素缺乏症 维生素K缺乏症状(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倾向等) 维生素B群缺乏症状(舌炎、口内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
其他 头痛
注)发现时应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
【禁忌】
对本剂成分有休克既往史患者不得用药。
对本剂成分或头孢烯类抗生素有过敏症既往史患者原则上不得不用药时慎用。
【注意事项】
1、慎重用药(下述患者应慎重用药)
(1)对青霉素类抗生素有过敏症即往史者。
(2)本人或双亲、弟兄有易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寻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患者。
(4)经口摄食不足患者或非经口维持营养者、全身状态不良患者(通过摄食不能补充维生素K的患者,会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
2、重要且基本注意
(1)有可能引起休克,故应仔细问诊。另外,事前进行皮肤反应为宜。
(2)应做好出现休克时可急救处理的准备。给药后患者保持安静状态并注意观察。
(3)给药期间及给药后至少1周避免饮酒(参照[药物相互作用]项)
3、对临床检验结果所及影响
(1)试纸反应以外的本尼迪特氏试药、费林氏试药及Clinitest进行的尿糖检查,有时呈阳性,故应注意。
(2)用雅费氏反应进行肌酐检查时,表观肌酐值有可能示高值,故应注意。
(3)直接库姆斯氏试验,有时呈阳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仅在治疗的有益性超过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尚未确立妊娠期用药的安全性。
【儿童用药】
详见【用法用量】项。
【规格】1.0g
【贮藏】室温保存
[注意]本剂遇光会逐渐着色,故启封后应注意保存。溶解后尽快使用,需保存时,室温保存应在24小时以内使用。
【包装】钠钙玻璃模制注射剂瓶、药用氯化丁基橡胶塞包装。每盒10瓶。
【有效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