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区域】 |
全国各省、市代理商 | |
【代理条件】 |
1、熟悉当地处方药品的销售市场,稳定的处方药销售网络。 2、有丰富的销售管理工作经验,在经销区域内能全面动作市场的能力。 3、有良好的职业信誉,能够真诚合作与共同发展的商业或个人。 4、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足够的市场启动运作所需的资金。 5、按公司规定及时向公司报告货流去向,不给非合同商业供货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单位,有健全的销售网络和市场运作经验,商业信誉好,有长远的合作信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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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支持】 |
公司支持一切合法的销售手续,包括企业及产品的首营资料,药检报告、授权委托书、增值税发票等。并支持招投标工作。 ★ 国标产品质量至上,对产品质量全程负责。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国家规定包装规范的优质产品。 并承诺:凡因产品质量问题,可以无条件退货。 ★ 公司制定完善的退货制度,最大限度地降低代理商的投资风险。 ★ 公司保证及时发货、开票及返利,并建立严格的服务体制。 ★ 严格市场保护,时时市场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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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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