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区域】 |
全国各省市代理商 | |
【代理条件】 |
1.有较好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关系。 2.完善的区域医院网络和OTC网络。 3.丰富的医院和OTC市场运作经验。 4.具有长远的市场规划和良好的商业资信。 5、 地级市首期提货量不低于30件 6、 省级总经销首期提货量不低于50件 |
|
【提供支持】 |
公司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产品运作空间,制定合理的价格体系,给代理商留有广阔的利润操作空间。凡加盟我们的代理商、经销商可优先选择代理或经销我公司陆续上市新品种,以求实现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根据市场开发的不同阶段、代理额度有完成情况,公司给予代理商相应的优惠激励支持。 市场保护 公司制定的执行严格的市场保护措施,在代理商区域内该代理商提货,同时协调各代理商的关系,防止产品的窜货现象。公司在代理政策上,严格保护各区域代理商,创造公正,公平的市场环境,并保证代理政策的代理期限内的稳定性。 广告支持 2005年07月起,每天在健康门户网站(神州医药网)发布广告信息,及全国100多个医药商务信息网站发布招商广告信息同时在全国范围内不断向10000万多个电子邮箱发送健康资讯,陆续在代理商独家区域发布手机短信———健康资讯,循环发送。并陆续在全国医药类期刊刊登广告信息。 |
|
【备注】 |
|